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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东新寻味盛晏餐饮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霞注册资本:1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121MAC072CE3X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八月湖路1999号银亿上尚城云锦7栋15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6〕56号
经查,当事人在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八月湖路1999号银亿上尚城云锦7栋153室经营一家餐饮店铺,从事餐饮服务,店招为“寻味宴江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为南昌县东新寻味盛晏餐饮店。为增加营收,自2025年1月起,当事人违规使用“南昌县名盛食府”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3601210116202,经营场所: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八月湖路1999号银亿上尚城住宅区云峰17栋107室)在淘宝闪购平台经营“名盛食府·江西小炒(象湖店)”(ID:168483727)的网络餐饮店,并将取餐地点定位至自身经营的“寻味宴江南”线下门店,以此实现同一地址经营多个网络餐饮店、增加收入的目的。 经进一步核实,当事人经营者罗霞与“南昌县名盛食府”经营者罗林建系夫妻关系,且“南昌县名盛食府”线下餐饮店自2025年1月起,未在其注册登记地址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由此可确认,当事人经营的“名盛食府·江西小炒(象湖店)”网络餐饮店上传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案发后,当事人已主动关闭“名盛食府·江西小炒(象湖店)”网络餐饮店铺。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拟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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