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子县轩品超市有限公司长子丹乐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侯园园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28MA0JWELB0E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神农路世纪园小区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子市监综执罚﹝2023﹞14号
2023年6月14日,当事人经营的姜、葱经抽样检验,姜噻虫嗪项目检出值为1.33mg/kg,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40mg/kg,葱噻虫嗪项目检出值为0.68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二者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货值金额为369.6元,违法所得为369.6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3年7月6日《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葱的违法事实;2.2023年7月10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葱的违法事实和货值金额;3.现场检查照片4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状况;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序号:2023-6、2023-7)2份,证明当事人收到不合格姜、葱的检验结果通知书;5.《检验报告》(NO:HM-J23060245、NO:HM-J23060247)2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姜、葱的具体检验结果和不符合标准的具体内容;6.《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DBJ23140400164830140、DBJ23140400164830142)2份,证明不合格姜、葱抽样的时间、地点、数量等;7.《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不合格姜、葱抽样的时间、地点;8.《长子县轩品超市有限公司长子丹乐分公司关于主动召回不合格姜、葱的公告》、《长子县轩品超市有限公司长子丹乐分公司关于不合格食品召回的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9.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侯园园、经理刘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