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正德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301MA78LPWH2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恰秀路望湖街克兰人家D区2#楼1单元701室(承诺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06
2024-01-18
(2023)新4324民初1456号
租赁合同纠纷
阿勒泰地区正德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兴通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阿勒泰交执运政(2026)0004号
阿勒泰地区正德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6年7月3日,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收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综合指导组反馈的问题隐患清单。清单中阿勒泰地区正德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2026年7月8日经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询问公司委托代理人,阿勒泰地区正德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11日安排从业人员邬强和何红雨驾驶公司新H23909号和新H25563号重型自卸车辆到阿勒泰市疾病防控中心院内拉运废石运送至阿勒泰市垃圾场时因超载运输被阿勒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两辆车辆载重量分别是55.88吨和62.86吨,超了24.88吨和31.86吨,超载率是:80.26%和102.77%。当天公司也接到了违法行为的通知。阿勒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两名从业人员处罚后,公司没有对两名从业人员按照公司制度处理,也未组织全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通报此次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公司对当天运输过程中的载重量未掌握也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5000.00元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6-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