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老杨家清真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文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602MA72NLCY9A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民勤路3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凉州)市监罚〔2028〕455号
经查明,2025年9月2日,当事人从武威市凉州区强盛批零部购进港泰辣鲜露1瓶“品名:港泰辣鲜露,规格:400ml,生产日期:2025年07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购进价格为10元/瓶。2025年9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厨房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在后厨操作台上存放有已开封使用的预包装食品港泰辣鲜露调味汁1瓶“净含量:400ml,生产日期:见标签或瓶盖,保质期:18个月”,在瓶盖处可见黑色07喷印标识,但无法辨识具体内容,在外包装其他地方也未见有生产日期等内容的标识。据当事人陈述,上述调味品无生产日期系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在擦洗时磨掉的。截止检查之时,当事人购进的上述港泰辣鲜露调味汁作为食品辅料给消费者加工餐食时使用了300ml,剩余100ml,货值金额2.5元,因作为食品辅料使用,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凉州区老杨家清真餐厅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辣鲜露调味汁1瓶(100ml);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