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泽琼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7778570856C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镇雄县乌峰镇陈贝屯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1
2023-07-26
(2023)云06民终1697号
劳动争议
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7-09
2015-07-20
(2015)昭中民二终字第405号
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周**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07-01
2014-12-01
(2014)云高民申字第711号
劳动争议
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陶**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5-25
2016-09-12
(2016)云0627民初748号
劳动争议
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4572.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4-26
2015-02-13
(2015)镇法执字第52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马**、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4-26
2015-03-30
(2015)镇法执字第44号
劳动争议
陶**、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0-01
2016-05-30
(2016)云0627执113-5号
劳动争议
周**、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7-12-29
2016-12-20
(2016)云0627执573号
徐**、张**、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关系纠纷两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11-20
2017-04-26
(2016)云0627执55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庄**、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09-27
2016-09-27
(2016)桂0107民初16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雄县融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格朗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滇﹝昭﹞煤安罚﹝2025﹞061201号
违反了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决定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七条“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规定,合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120000.00元
昭通市能源局
2025-07-21
2
云煤安监四罚﹝2025﹞21003号
1.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煤柱回收工作面Ⅱ段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最近一次(2025年5月7日)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允许掘进7M,2025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时实测该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0M,未保留足够的预测超前距进行掘进作业,超掘3米未开展下一循环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2.副斜井摘挂式架空乘人装置管理不到位。(1)变坡点安设的防脱绳、防掉绳保护装置距离过短,不能在钢丝绳脱落时起作用。(2)77-80#、88-90#横梁之间未设置急停线。(3)上行23-26#、33-37#横梁之间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小于0.7M,人员乘坐时与管路剐蹭。(4)未设置乘人间距提示;3.煤矿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井下巷道空顶作业事故隐患。2025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副斜井井筒内多处顶板原有支护掉落失效后未重新支护;大巷煤柱回收综采工作面运输巷中部维修扩帮后未支护顶板,空顶范围约5米。
分别1.责令停产整顿3日、停止煤柱回收工作面Ⅱ段运输上山掘进并立即开展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并处壹佰壹拾陆万元罚款(¥1,160,000.00);2.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3.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元整(¥1,220,000.00),责令停产整顿
241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5-05-23
3
滇﹝镇﹞煤安罚﹝2024﹞104012号﹝煤矿企业﹞
原12502采煤工作面开采结束后,未及时封闭12502采煤工作面运输联络巷,导致12502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瓦斯溢出造成煤柱回收综采工作面TO、T1甲烷传感器报警
1.对煤矿处处肆万伍仟元的罚款(¥45,000.00)。
45000.00元
镇雄县能源局
2024-11-27
4
滇﹝镇﹞煤安罚﹝2024﹞131015号﹝煤矿企业﹞
1.煤矿采用假图纸假密闭隐瞒/12513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2.部分从业人员(张健旭、鲁全洪、龚成举、周本伦等8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入井作业。
1.责令停产整顿15天,整顿期间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并对单位处壹佰贰拾陆万元(¥1,260,000.00)罚款:2.对单位处玖万元(¥90,000.00)罚款;3.对煤矿矿长罚款柒万伍仟元(¥75,000.00);4.对煤矿实际控制人罚款柒万伍仟元(¥75,000.00)。
75000.00元
镇雄县能源局
2024-07-16
5
云煤安监四罚﹝2024﹞32001号
1.12502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12502采煤工作面通往回风巷道的安全出口行人无法正常通过:125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通往一盘区回风上山的联络巷有长22M巷道严重变形,巷道最低处1.4M、最窄处1.6M,并设置了栅栏;2.矿灯房有3台自救器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已超过规定有效期;3.矿灯房有3台矿灯投入使用时间为2021年10月,使用时间超过18个月,未强制报废;4.一盘区轨道巷中段1处巷道起伏,坡度为2°,坡度大于7‰,采用人力推车;5.现场测试,12502采煤工作面安全员刘幺海不会使用自救器,对矿井瓦斯等级、煤与瓦斯突出征兆、透水征兆不了解;6.主斜井井口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处没有安装防护栏;7.副斜井(缠绕式)提升机未加设定车装置;8.副斜井提升机过卷保护的接触板不能碰到终端停止位置的行程开关触头,过卷保护失效;9.副斜井在用的提升机钢丝绳为2022年11月8日投入使用,未在悬挂使用12个月时间内进行再次性能检验;10.二盘区轨道巷上部变坡点处安设的阻车器不能处于阻车位置,失效;二盘区轨道巷未安设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副斜井使用串车提升,井巷内中下段没有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11.查看中央变电所K07(向采面皮带供电)低压馈电开关内漏电保护记录,2023年12月23日未进行漏电保护跳闸试验
分别1.责令煤矿停产整顿15天,罚款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2.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3.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4.对煤矿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5.对煤矿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6.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7.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8.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9.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10.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11.对煤矿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责令煤矿停产整顿15天,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
17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4-01-05
6
云煤安监四罚﹝2023﹞27025号
1.煤矿瓦斯检查存在漏检情况且进行作业。2023年9月7日夜班,12502采煤工作面内有2名作业人员(罗龙举、杨政富)安装刮板输送机,当班瓦斯检查工对工作面运输巷仅检查1次瓦斯;2.现场测试二盘区皮带联络巷1155带式输送机、125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急停闭锁功能时,急停拉线松动、断开,该处急停闭锁处于失效状态,煤矿未对上述急停闭锁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3.现场检查时,二盘区无极绳绞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脱落,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失效;4.12502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侧,未按《镇雄县融安煤矿1250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密集支柱;5.二盘区轨道运输大巷有400M长巷道高度1.57M-1.7M,不足2M,不能满足行人、运输需要;6.2号回风斜井主要通风机司机王力、黄益密、黄佑菊,2023年未经再培训即上岗作业;7.二盘区变电所长度超过6米,仅在二盘区轨道运输大巷端设置1个出口;8.经现场测试,12502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后,工作面应急广播未响应,监控系统自动与应急广播联动功能失效;9.煤矿矿区范围内存在采空区,《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为空白,未将本矿采空区情况记录在《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内;10.2022年4月2日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故,矿井被认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23年3月煤矿编制的《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将矿井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未划分为极复杂类型;11.截至2023年9月7日现场检查时,煤矿总工程师未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12502采煤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及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12502采煤工作面于2023年8月开始回采;12.2023年9月7日现场检查时,125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10个瓦斯钻孔参数测定孔已锈蚀堵死,已无法测定孔内瓦斯浓度等参数;经查,2023年9月5日,瓦斯参数测定人员在未实际观测上述钻孔参数的情况下,在孔口牌板上记录了虚假的瓦斯浓度等参数数据;13.矿井未结合周边已关闭的大成煤矿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内无相邻大成煤矿的内容,未根据采掘接续计划普查C6A煤层上部C5B煤层采空区水害情况,缺少水害治理相关内容;14.125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内共施工有110个超过60M的C6A煤层区域预抽钻孔,煤矿未抽查测定钻孔轨迹;15.125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16.125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内采煤机1140V高压电缆接线盒接地线悬吊在信号线上,未装设局部接地极。
1.责令停产整顿7日,并罚款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4.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5.移交云南省能源局依法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6.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7.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8.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9.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0.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1.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2.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13.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4.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5.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6.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给予警告,责令停产整顿7日,并罚款人民币玖拾贰万贰仟元整(¥922,000.00)。
1684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3-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