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海派星(江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闵清浪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5MA35W7B864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99号金久国际大厦B座424室(第4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2
(2025)赣0192民初136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河南和展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海派星(江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165号
经查,2024年1月,江西省金美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少林为参加南昌市二十八中教育集团青云学校食堂服务项目投标,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闵清浪联系协商,使用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CA电子钥匙等资质相关材料参加投标,如中标,项目归当事人管理,由罗少林负责经营,没中标就算了。2024年1月,罗少林在闵清浪处取得上述资质相关材料,并制作了项目投标所需的投标文件,于2024年2月2日,通过微信转账8200元给闵清浪用于缴纳投标报名费和保证金。2024年2月4日,当事人通过对公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转账8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200元缴纳报名费。2024年3月8日,罗少林指派其公司工作人员肖利敏取得当事人授权委托,代理参加项目投标开标过程操作、处理有关事宜。当事人未实际参加项目投标,未中标项目。2024年3月11日招标代理机构退还保证金,2024年3月18日闵清浪微信转账8000元给罗少林。当事人未收取提供上述资质相关材料费用,无违法所得。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处1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6-0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