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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旭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553414529P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泉州北路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6
劳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3
2024-09-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4
2023-12-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5
2023-12-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6
2020-12-22
(2020)津01民终6855号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11-09
(2020)津0114民初9170号
劳动争议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9
2025-05-16
(2025)津0115民初585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葛**与北京某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5-29
2025-03-27
(2025)津0115民初25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黄**与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1-06
2020-11-10
(2020)津0114民初9170号
劳动争议
毕*与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8
2020-12-23
(2020)津01民终6855号
劳动争议
毕*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密消行罚决字﹝2025﹞第100133号
2025年11月13日,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北京市密云新城0102街区的密云沙河安置房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动火安全交底职责,导致11月13日13时尹永伟无证电焊,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2025年11月13日,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北京市密云新城0102街区的密云沙河安置房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动火安全交底职责,导致11月13日13时尹永伟无证电焊,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份、《询问笔录》1份、执法音视频 等证据证实。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9000.00元
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11-27
2
京延延庆镇罚字﹝2025﹞040091号
2025年10月29日23时20分,执法人员检查至北京市延庆区山澜赋项目工地时,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其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3日决定对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2025-11-03
3
京建法罚(平建)字﹝2025﹞第730014号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检查人员于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对位于平谷区大兴庄镇西柏店村的京能示范产业园项目(嘉年华世界)(嘉年华世界)进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巡查。该项目由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西柏店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施工,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劳务分包单位。经检查发现,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主楼屋面南侧部分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DB11/T945.1-2023)第3.1.3条的规定。你单位上述行为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调查你单位不存在从轻或从重处罚的相关情节。
对你单位处:人民币贰仟元(¥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09-01
4
京延延庆镇罚字﹝2025﹞040068号
2025年7月11日22时30分,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接群众举报反映北京市延庆区山澜赋项目工地有夜间施工扰民问题。遂予以立案调查。 2025年7月11日22时50分,执法人员到达北京市延庆区山澜赋项目工地,发现该工地没有夜间施工行为。执法人员调取了该工地2025年7月11日22时28分的监控视频,发现在该时间段施工现场有贰台挖掘机正在进行土方挖掘作业,其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经调查,施工单位是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且未取得相关部门准许夜间施工的证明。
本机关于2025年7月23日决定对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2025-07-23
5
A1182025004
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
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
2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07-21
6
京昌百善镇罚字﹝2024﹞190091号
2024年7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百善镇人民政府组织的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回昌路东沙屯村西,被执法队员巡查发现,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影响了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的稳定,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堆放面积为9㎡。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有贴有现场照片的《证据照片(图片)登记表》为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其立刻按要求完成责改。
2024年7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百善镇人民政府组织的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回昌路东沙屯村西,被执法队员巡查发现,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影响了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的稳定,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堆放面积为9㎡。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有贴有现场照片的《证据照片(图片)登记表》为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住总(天津)劳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其立刻按要求完成责改。
1000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
2024-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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