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郭锡芬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锡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8MA6ED0J104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东风路农业银行隔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市监处[2023]155号
当事人所经营的两款化妆品为:1.“冬虫夏草焕活奢养凝露”,净含量:120ml,生产批号:ADG0113,限用日期:20230622;2.“白茶净颜细致调理乳”净含量:100ml,生产批号:ADG1828,限用日期:20230705;截止检查日止,这两种产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且还在上架销售使用。生产批号为ADG0113的“冬虫夏草焕活奢养凝露”和生产批号为ADG1828“白茶净颜细致调理乳”是当事人三年前在其上级加盟商“植物医生”那里统一进购的,时间久远,无法提供进购票据,且只剩下两瓶留在店里面给顾客当作试用装使用,所以无法统计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21日予以立案调查。
四、证据材料:
1、2023年8月16日制作的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2、2023年8月16日制作的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松市监强制〔2023〕107号)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2023-107)各1份,证明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进行扣押的事实;
3、2023年9月7日,提取松桃苗族自治县郭锡芬化妆品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合法经营的事实;
4、2023年9月7日,提取松桃苗族自治县郭锡芬化妆品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主体身份的事实;
5、2023年9月7日,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松桃苗族自治县郭锡芬化妆品店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事实;
6、2023年9月15日,制作的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松市监延强〔2023〕35号)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2023-35)各1份,证明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进行延长扣押的事实;
7、2023年9月11日,执法人员提取松桃苗族自治县郭锡芬化妆品店申请减轻处罚的报告1份,证明在当事人申请减轻处罚的事实;
8、2023年10月7日,现场检查图片7张,证明松桃苗族自治县郭锡芬化妆品店经营场所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
以上证据材料均已经过当事人负责人郭锡芬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罚款0.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