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彦彬 | 注册资本:700.7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4747931129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大兴隆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7
山东瑞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吴*,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12-17
(2021)内0404民再56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3
2020-12-02
(2020)内0404民初705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马**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4
2020-08-21
(2020)内0404民初576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王**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5
2019-08-05
(2019)内0404民再6号
实现担保物权纠纷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韩**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6
2019-08-05
(2019)内0404民再5号
实现担保物权纠纷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马**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5-16
(2021)内0404民初121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瑞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吴*
裁判文书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2
2023-02-05
买卖合同
山东瑞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3
2013-04-20
买卖合同纠纷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
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19
2021-06-21
(2021)内0404民初6013号
合同纠纷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与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23
2018-10-20
(2018)内0404行初85号
行政登记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与赤峰市不动产登记局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9-12-23
2018-10-20
(2018)内0404行初84号
行政登记
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与赤峰市不动产登记局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19-12-19
2018-12-04
(2018)内0404民初1036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吕*与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赤峰万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44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2-28
2017-11-12
(2017)内0404民特37号
担保物权纠纷
韩*、田*与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2-28
2017-11-12
(2017)内0404民特38号
担保物权纠纷
马某与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12-26
2015-05-15
(2015)松法执字第2273-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宋**与赤峰万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查封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6-12-18
2015-09-15
(2015)松法执字第2274-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赤峰万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12-18
2015-05-15
(2015)松法执字第2274-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赤峰万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12-18
2015-05-15
(2015)松法执字第2273-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宋**与赤峰万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松市监处罚﹝2024﹞221号
经查,当事人所使用的9台压力容器(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02、出厂编号06-1-18的油冷却器,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01、出厂编号06-4-26的经济器,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05、出厂编号06-6-202的油分离器,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07、出厂编号06-6-140的集油器,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06、出厂编号06-6-225的油冷却器,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10、出厂编号06-7-17的贮液器,注册代码21701504042022030001、出厂编号06-7-6的低压循环桶,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04、出厂编号06-7-88的油冷却器,注册代码21501504042022030008、出厂编号06-8-107的排液桶)未经定期检验,无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依据赤峰万利丰鹅业有限公司和红山区久业餐饮原料商行签订的冷库出租合同书约定和执法人员对双方的询问所述一致,证明涉案的9台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义务应由当事人负责。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对9台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的义务,在上述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30000.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