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梧田艺境发韵理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海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4MA2C4X7Y6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梧田街道塘西村龙霞路142号(玲珑小区10幢1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市监处罚〔2024〕581号
经查,当事人温州市瓯海梧田xxxx理发店于2023年10月20日从温州市瓯海梧田xx美发用品店进购利威丝(兰齐儿)染发膏40支,2024年7月25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其店内检查时,仍在使用超出期限的21盒和2支(已开封)利威丝(兰齐儿)染发霜,其中14盒和2支(已开封)利威丝(兰齐儿)染发霜(色号6/2,生产批号A0406A756,限使用日期2024.04.05);7盒利威丝染发霜(色号4/64,生产批号A0328A568,限使用日期2024.03.27)。单价8元/支,货值共计184元,由于已开封的染发膏难以确定使用时是否过期及使用的次数和对应的价格,违法所得难以计算。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出期限的21盒和2支(已开封)利威丝(兰齐儿)染发霜;2.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