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聚水源冷冻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洪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3MA1AXTCA5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南岗区中兴大道151号哈西农贸大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岗市监处罚〔2026〕29号
经查,当事人声称其2025年10月29日于李记牛羊肉、顾家牛羊肉、李家牛羊肉、佟记牛羊肉、月鑫牛羊肉处购进牛肉,提供了五份付款记录及供货发票,发票内容为购买方贾少志(个人)购买“*肉及肉制品*猪、牛、羊、鸡、鸭、鹅鲜、冷、冻肉”,发票无法体现具体的购买产品种类、数量及单价,无法证明当事人所购商品为涉案批次牛肉。当事人未查验供应商营业执照、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进销货台账,仅能提供一份检疫票据、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且当事人提供的检疫票据、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无法说明来源,故无法确认上述票据与涉案批次牛肉存在直接关联性。结合协查情况,无法查实涉案批次牛肉的来源。
经查,涉案批次吊龙(牛肉)为当事人在2025年10月29日销售给哈尔滨大吉利泓霖餐饮有限公司。涉案批次牛肉共销售给哈尔滨大吉利泓霖餐饮有限公司160.2斤,每斤43元,货款共计6888.6元。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9日购进的牛肉已全部售出,当事人未建立法定账目,故当事人可认定的违法售卖不合格食品的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均为6888.6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6,888.6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0.00元
合计罚没款数共计:106888.6元(上缴国库)
100000.00元
-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