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领鲜水产商行(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索亭 | 注册资本:5.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D932YX7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社区九组金龙小区一巷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6〕27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是从事水产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26年1月22日,本局委托利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使用的TCS-200 电子台秤进行检定,利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于2026年1月22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818002963-001),检定结果为:1、该秤无有效铅封,水平调节装置不能正常使用。2、该秤具有欺骗性使用特征的组合按键,其操作程序如下:(1)开机。(2)按数字键【1】【2】【3】,再按【去皮】键进入欺骗性使用程序。(3)放置20kg标称质量的砝码测试数据如下表。
砝码质量 功能键 重量窗口示值 备注
20kg 单价1 22.00
20kg 单价2 23.00
20kg 单价3 24.00
20kg 单价4 25.00
20kg 单价5 26.00
20kg 单价6 27.00
20kg 动态 20.00
20kg 储存 20.00 恢复正常称重状态
(4)按电源键关机后重启,亦恢复正常称重状态。(5)结论:该秤不符合《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电子台秤。
当事人使用的TCS-200 电子台秤(最大秤量200kg,最小秤量1kg,最大皮重100kg,制造商: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出品,其余信息模糊不清)是由其员工购进的,购进价格未知,未保留进货票据和产品合格证。当事人使用该电子台秤从事水产品经营活动,在使用过程中未对该电子台秤进行作弊功能设置,对使用的不合格电子台秤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当事人使用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700.00元,2.没收TCS-300电子台秤1台的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对使用破坏其准确度电子台秤的违法行为处罚款700.00元;
2.没收TCS-300电子台秤1台。
7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