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荣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巴林左旗上京门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艳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2MA0MW7CY5N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东城街道振兴大街路南10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左市监处罚﹝2025﹞122号
安徽孚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款冬花(蜜款冬花,批号:220301)是赤峰荣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巴林左旗上京门店于2025年1月24日从公司总部配送过来的,配送数量是2袋,1kg/袋,共计2kg。共销售了0.367kg,剩余的这1.633kg已于2025年5月28日全部退回公司总部,目前店里没有剩余。上述中药饮片销售价格为1500.00元/kg,共计销售0.367kg,销售额合计为550.50元,货值金额合计3000.00元。当事人提供了该中药饮片的入库记录、销售记录和申退记录截图。当事人存在经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