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树之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万里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7MA5URWDQ33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龙凤村4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9
(2025)渝0107民初1064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傅*
重庆树之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
2020-07-02
(2020)渝0112民初1259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唐**
重庆树之都苗木种植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1
2020-08-07
(2020)渝0112民初1259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唐**与重庆树之都苗木种植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92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北城管罚审字﹝2025﹞第000062号
重庆树之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5-09-03
2
渝渝北城管立审字﹝2025﹞第000062号
2025年07月03日12时11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何兵、王亚光巡查发现,当事人重庆树之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城南立交桥下城南立交二期工程绿化工程地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的规定。
罚款5000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5-09-03
3
渝渝北城管罚﹝2024﹞118号
2024年05月14日08时00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 人员乔琼,杜波接上级交办案件,5月16日上午开始调查: 当事人重庆树之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4月期间在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仙桃体育公园东北约123米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 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的规定。
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重庆渝北区城管局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