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华阴零五一试验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国亮注册资本:8073.27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82773841178K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0五一基地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26
(2020)陕0582民初104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杨**,张**,张**
陕西汇瑞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
华阴市人民法院
2
2019-05-07
(2019)陕7102行初900号
黄**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21
2020-03-23
(2020)陕0582民初104号
劳动争议
杨**,张**,张**等与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陕西汇瑞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1-05
2019-09-27
(2019)陕71行终882号
黄**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19-11-05
2019-07-30
(2019)陕7102行初900号
社会保障
黄**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4
2017-07-21
2017-07-17
(2017)陕0582民初728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阳**与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07-07
2017-06-12
(2017)陕民申699号
劳动争议
黄**与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王永刚劳动争议民事再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6-10-21
2016-10-21
(2016)陕05执复1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执行复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6-06-23
2016-06-23
(2016)陕0582执异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与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6-05-16
2016-05-16
(2016)陕05民终646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黄**上诉华山御温泉、原审第三人王永刚劳动争议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6-02-05
2016-01-21
(2015)渭中执复字第00019号
其他案由
申请复议人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对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异议复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5-11-25
2015-11-25
(2015)华阴民初字第00928号
劳动争议
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与黄**王永刚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阴市监处字﹝2024﹞87号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坚果类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柒拾元整(¥70.00);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4
2
华阴烟处﹝2023﹞第15号
2023年7月14日10时4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在华阴市罗敷镇零五一基地内零五一试验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的柜台下查获非本店32位喷码卷烟芙蓉王(硬)4条、好猫(炫蓝)3条、好猫(吉祥)2条、好猫(细支长乐)4条、芙蓉王(硬细支)4条、南京(雨花石)6条,共计6个品牌23条卷烟。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现场负责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现查明:零五一试验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610582230205),上述卷烟是该商店的现场负责人韩沙沙从华阴县城的多家商店购买来放在店里准备销售的。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现场负责人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36号)的规定,零五一试验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进货总额为693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现场负责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鉴于本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本案调查终结,依法给予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693.00元
华阴市烟草专卖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