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楚雄铭远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志梅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00599343930F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北路70号鑫贸商城80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13
2016-09-06
(2016)云2301民初7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侯**与楚雄铭远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6272.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0-25
2017-10-12
(2017)云2301执3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侯**、楚雄铭远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处罚〔2024〕7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证据:1、《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1份1页,通过云南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采集获取,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2份3页,证明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事实。 3、由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关于长期未经营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比对排查工作的复函及《楚雄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核查比对名单》2份共2页,证明楚雄铭远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事实。 4、执法人员检查照片打印件 1张,证明楚雄铭远电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查无下落的事实。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采集获取的楚雄铭远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4 份 8页,通过云南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采集获取的楚雄铭远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公示信息1份一页,证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事实。
根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11-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