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清源环境监测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凤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093768616C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1号院内办公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东丽市监处罚〔2025〕447号
当事人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郊污水处理厂(新厂)出具水和废水检测报告(编号:QY-S-250801-46),报告中水质总磷测定原始记录显示采(送)样日期为2025年8月1日,分析日期为2025年8月4日。根据《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部分代替HJ/T 91-2002)附录表A.1《常用污水监测项目的采样和保存技术》对总磷项目测定中样品采集或保存方法的要求,样品超过24小时检测的,需冷冻保存,冷冻保存温度条件为-20℃,当事人实验室冷冻柜实际温度为-12℃,无法满足样品保存条件要求。经查,涉及上述情况的检测报告为162份。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通报批评;2.罚款人民币36000元。
36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