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鸿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邰文义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MA2H9HK17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亿象商厦1幢3层003室北首-A22工位(惠鑫众创空间试行区)(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龙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386号
2024年5月6日,当事人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瑶街河内设置一处取水点,用3个每小时15立方米的水泵通过皮管流向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某单元某地块用于工地桩基施工用水,实施未经许可取水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温州状元支行营业部、浙江温州龙湾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220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7-10
2
温环鹿罚﹝2023﹞67号
当事人温州文鸿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浙江省鹿城区广化街道A-10-1地块实施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未按规范固定管理标牌、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2023-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