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云熙谜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英萍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5MADKUJA08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兴筑西路88号贵阳华润国际社区二期F区第F9-F11栋1层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6〕134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芙丽芳丝水润保湿乳液(柔润型)(净含量:15ML)”是2024年2月24日从一米八(深圳)品牌供应链有限公司购进,数量5支,购进价11元/支,销售价为25元/支。于2025月11月27日销售一支给投诉人晏某,其余4支自用,货值金额125元,违法所得14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化妆品备案凭证,且经过查询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数据查询网站,未见与其包装相符的备案记录。
上述化妆品经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辨认包装非其制作。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肆元(¥14.00元);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上缴国库;
以上罚没共计人民币贰仟零拾肆元整(¥2014.00元整),上缴国库。
2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