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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信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勤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0MA0L1LW45H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68号中瀚广场6层6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1
行政行为
山西信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沙﹝林﹞罚决﹝2024﹞010号
2024年7月,山西信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梓树村朝阳隧道进口工地进行临时工程施工时超出林地批复范围,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1、责令限期于2025年5月31日前恢复涉案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4037平方米所需费用169554元一倍的罚款,计169554元整。
169554.00元
沙河乡人民政府
2024-11-13
2
金沙﹝自然资源﹞罚决﹝2024﹞002号
2024年7月,山西信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沙河乡梓树村朝阳隧道进口临时工程施工时,超出临时用地范围,违法占用耕地,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86平方米土地;2.处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计177900元;责令该公司尽快完善临时用地手续
177900.00元
沙河乡人民政府
2024-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