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爱蓓家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应金梅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21MACY2E666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温泉新区原种场(太寺庙)3幢-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6〕101号
现查明:第75397269号“爱玛家”服务商标权利人为北京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分类第45类:产妇陪护服务;(儿童的)保姆服务;安保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家务服务。2020年11月20日,北京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郑洁签订爱玛家母婴康复护理技术合同书,在京山市引进 “爱玛家”品牌,费用总计32万元,合同期限3年,合同约定期间授权使用“爱玛家”注册商标及其图案。2020年12月7日,注册成立京山市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京山市人民大道豪威凯瑞大酒店19-20层,法定代表人:郑洁,股东:蒋辽、李昀浩、应金梅。因品牌费用过高,2023年9月份郑洁、蒋辽、李昀浩、应金梅等几人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湖北省爱蓓家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京山市温泉新区原种场,法定代表人:应金梅。2023年11月20日爱玛家母婴康复护理技术合同到期后,京山市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停止经营,但未注销营业执照,随后当事人以爱蓓家母婴护理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创立品牌“爱蓓家”,经营场所标识全部
使用“爱蓓家”文字及其图案,但车身、员工工作服上仍然使用“爱玛家”注册商标及其图案,抖音、百度、今日头条等平台仍然以京山爱玛家国际母婴月子会所、“爱玛家”注册商标及其图案进行宣传。2026年3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当事人已主动改正,将车身、员工服饰上“爱玛家”注册商标及其图案更换成“爱蓓家”文字及其图案。在后续调查中,当事人已申请注销京山市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并逐步将抖音、百度、今日头条等平台上涉及“爱玛家”注册商标、文字及其图案的内容全部删除。由于当事人财务账目不全,违法所得无法核实。...[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