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小兵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9004MA780LTY7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五家渠市102团凯旋汇金港商铺A-3座21、2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2-07
(2021)兵0601民初20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2
2021-02-07
(2021)兵0601民初20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30
2021-02-20
(2021)兵0601民初200号
保险纠纷
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1383.15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2
2020-11-26
(2020)新2301民初525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兵第六师交运罚﹝2025﹞1183号
2025年10月29日15时30分,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张晓弟来交通运输政务大厅办理新B9B56挂《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于2024年10月31日至今《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执法人员张富强、赵红强﹝执法证号为:32000617034、32000617031﹞在出示执法证后,对该公司新B9B56挂《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新B9B56挂号车是沂蒙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已超期11个月29天。上述事实被委托人张晓弟询问笔录及新B9B56挂号车《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2025-10-29
2
新兵第六师交运罚﹝2025﹞1164号
2025年9月16日11时30分,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张晓弟来交通运输政务大厅办理新B75265《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于2025年7月31日至今《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执法人员张富强、赵红强﹝执法证号为:32000617034、32000617031﹞在出示执法证后,对该公司新B75265《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新B75265号车是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已超期47天。上述事实被委托人张晓弟询问笔录及新B75265号车《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5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2025-09-16
3
新兵第六师交运罚﹝2025﹞1167号
2025年9月12日16时01分,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委托郭达来交通运输政务大厅办理新B75382《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于2024年9月30日至今《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执法人员张富强、黑强﹝执法证号为:32000617034、32000617033﹞在出示执法证后,对该公司新B75382《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新B75382号车是浩瀚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已超期11个月零12天。上述事实被委托人郭达询问笔录及新B75382号车《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2025-09-12
4
新兵第六师交运罚﹝2024﹞1006号
2024年3月1日10时10分,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被委托人范言明来交通运输政务大厅办理新B1F29挂《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发现该车于2023年9月30日至今《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执法人员张富强、赵红强(执法证号为:32000617034、32000617031)在出示执法证后,对该公司新B1F29挂《道路运输证》未审验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被委托人范言明叙述“新B1F29挂号车是通广九州牌 重型半挂牵引车 ,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于2023年9月30日起没有审验,到现在为止已经5个月没有审验了”,经核查,该新B1F29挂号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超期5个月未审验。执法人员要求其当场出示《道路运输证》,该公司出示了《道路运输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2024-03-01
5
新兵第六师交运罚﹝2023﹞1105号
2023年9月30日12时10分许,杨冰驾驶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新B75382,行驶至 G335线与X201交接处,由于操作不当,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致公路附属设施受损。第六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敖、赵红强(执法证号:32000617025 、32000617031)与当事人杨冰对公路附属设施受损情况共同勘验丈量:1、撞坏波形护栏25.8米;2、立柱3个;3、污染路面4米×1.5米+6米×2米。第六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敖、赵红强对现场进行勘验并拍照取证,当事人杨冰与执法人员孙敖、赵红强现场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五十二条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2023-10-09
6
新兵第六师交运罚﹝2023﹞1055号
2023年5月22日11时50分,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杨光宗来第六师交通运输局办理新B76400《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发现该车于2022年10月31日至今《道路运输证》未审验。执法人员张富强、赵红强(执法证号为:32000617034、32000617031)在出示执法证后,对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新B76400《道路运输证》未审验进行调查,经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杨光宗叙述“新B76400是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新B76400《道路运输证》于2022年10月31日就没有审验,到现在为止已经6个月22天没有审验了”经核查,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新B76400《道路运输证》审验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超期6个月22天未审验《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要求其当场出示《道路运输证》,五家渠宏聚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杨光宗出示了《道路运输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2023-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