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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3MA6UYW4Y19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2528号绿地鸿海大厦A座17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5
(2025)陕0104民初125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丁**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3
(2025)陕0113民初680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田*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3
2025-02-20
(2025)陕0117民初5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
马**,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4
2025-02-19
(2025)陕0116民初41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亓**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蛇口支公司,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赵*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5
2024-11-27
(2024)陕0117民初56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宋**
王*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6
2024-11-04
(2024)陕7102民初11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
高*,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7
2024-11-04
(2024)陕7102民初11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8
2024-07-30
(2024)陕7102民初9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9
2024-06-25
(2024)陕01民终117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闫**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5-13
(2024)陕01民终90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牛**,高*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6
(2025)陕0104民初12541号
交通事故
丁**
刁*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10-11
(2025)陕0113民初680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田*
裁判文书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3
2025-08-28
(2025)陕0104民初125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丁**
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4
2025-04-14
(2025)陕0113民初680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5
2024-12-30
(2024)陕0117民初56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王*
裁判文书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6
2024-10-10
(2024)陕0117民初56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7
2024-08-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8
2022-06-0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9
2022-04-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邵**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10
2021-11-25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杜*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29
2025-06-26
(2025)陕0103民初83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x与胥x红、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7742.87元
民事案件
2
2024-12-26
2024-08-11
(2024)陕0116执6819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丁*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12-19
2024-03-22
(2023)陕0116民初109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与高于、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2013.24元
民事案件
4
2024-07-05
2024-05-10
(2024)陕7102民初5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3-15
2023-06-29
(2023)陕7102民初5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陕西思同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冯**、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62.00元
民事案件
6
2023-06-30
2023-05-04
(2022)陕0104民初109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3822.73元
民事案件
7
2023-06-15
2023-03-13
(2022)陕0116民初15184号
租赁合同纠纷
韩*、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4-26
2023-03-30
(2023)陕7102民初3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陕西思同云创公司与冯盼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陕西分公司,北京车胜公司西安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3-16
2022-12-30
(2022)陕0116民初1366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陈*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12-08
2022-09-30
(2022)陕7102民初11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张*,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8196.8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10交罚﹝2025﹞196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10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2
陕0107交罚﹝2025﹞328号
2025年 08月 28日 09时 31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强、陈松涛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对于振华驾驶陕 AA78202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于振华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韦曲街道|如家商旅酒店(航天大道店)南侧到自强路|西安火车站-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27.57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公司将陕AA78202号机动车租赁给于振华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原件照片及车辆行驶证手机截屏、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视频资料等。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3
陕0107交罚﹝2025﹞332号
2025年 08月 29日 09时 48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强、陈松涛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对高毛毛驾驶陕 AAG1306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高毛毛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4人从大差市|Ai甄选楠熙酒店(钟楼永兴坊店)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13.18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 AAG1306号机动车租赁给高毛毛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原件照片及车辆行驶证手机截屏、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视频资料等。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4
陕0110交罚﹝2025﹞181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10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30
5
陕0110交罚﹝2025﹞176号
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10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3
6
陕0107交罚﹝2025﹞243号
2025年 07月10日09时 44分,我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陕 AA77310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周勋驾驶陕 AA77310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平台接受系统派单载运(拼车)订单 2人,滴滴出行(车主端)显示其中 1名乘客从凤城二路|颐和郡-西 2门到长安区|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西门,另 1名乘客从凤城一路|南康新村-北 2门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检查现场驾驶员接单系统共结算本趟车费 13.05元。检查现场周勋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乘客 1手机订单截屏照片、乘客 2手机订单截屏照片、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询问笔录等。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4
7
陕0301交罚﹝2025﹞12100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
5100.00元
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7-04
8
陕0107交罚﹝2025﹞228号
2025年 06月 26日 09时 34分,我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陕 AAG2805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孔小兵驾驶陕 AAG2805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平台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1人,滴滴出行(车主端)显示从建元|汪海酒店(高铁北站文景山公园地铁站店)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18.53元。检查现场孔小兵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视频资料等。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3
9
陕0107交罚﹝2025﹞219号
2025年 06月19日09时21分,我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陕 AA73531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肖彬驾驶陕 AA73531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平台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2人,滴滴出行(车主端)显示从南大街|白鹿原西安小吃集市(钟楼店)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8.19元。检查现场肖彬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多次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等。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3
10
陕0107交罚﹝2025﹞216号
2025年 06月12日09时44分,我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陕 AA73320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张保建驾驶陕 AA73320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平台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1人,滴滴出行(车主端)显示从西户路|曹里锦福佳园-北门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24.03元。检查现场张保建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多次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驾驶员手机中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等。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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