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丰尚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3MA2HKR228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城南路3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遂市监处罚〔2023〕138号
经查明:当事人遂昌丰尚烟酒商行于2021年5月20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为遂昌县妙高街道城南路342号,从事游艺娱乐项目经营和食品零售;并于2023年3月23日办理了经营范围变更,从2023年4月开始只经营水果零售。
2023年5月29日本局对当事人销售的贵妃芒、香蕉、老姜、洋葱进行抽样,其中香蕉抽样信息为:样品名称:香蕉,样品类型:食用农产品,抽样基数:7kg,抽样数量:3.13kg(其中备样数量:1.5kg),本局现场制作编号XJC23331123311330236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并以9.96元/kg的单价支付香蕉样品费用31.2元。
上述样品经浙江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香蕉因为吡虫啉项目实测值为0.16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要求为“≤0.05mg/kg”),被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6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香蕉(编号:Y202306869A)的检验报告;截至报告送达时,上述香蕉已无库存。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
经查:上述香蕉是当事人于2023年5月29日从遂昌荷东水果店购进,共购进了18kg,进价7.6元/kg,售价为9.96元/kg,由于当事人具体香蕉销售量不能确定,故具体的销售额和获利额不能确定,根据售价计算,上述不合格香蕉货值是179.28元,可以确定的获利额是抽样时的买样获利7.39元。当事人于调查期间提供了上述香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未能提供进货票据。
2023年7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内经营区域进行测量,测量面积为38.976平方米。
当事人不能提供香蕉进货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属于未按要求保存进货凭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销售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香蕉的行为构成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行为,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7.39元;二、罚款3000元。
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7.39元;三、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