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几侑乐餐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01MA6P6EM01M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镇新民路9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大处罚〔2025〕199号
经查,当事人宋杰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葡萄酒是从东莞集轩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具体的进货时间为2019年1月2日,一共进了10瓶。进货价格为278元/瓶,销售价格为328元/瓶,故货值金额为10×328=3280元,违法所得6×50=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无中文标签标识的4瓶葡萄酒;
(二)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三)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