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嘉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军山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503MA72349H5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羲皇大道廿十里铺工业园区花牛中心区8号102室(花牛村门口西侧10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9
(2024)甘0503民初3425号
劳动争议
天水嘉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王**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2
2020-07-28
(2020)甘0503民初210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天水嘉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赵*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9
2021-05-07
(2021)甘0503执299号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天水嘉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9-29
2020-08-19
(2020)甘0503民初210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天水嘉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税稽二罚﹝2025﹞20号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对你单位因偷税少缴的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增值税15,676.8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9.50元,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8193.17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应扣未扣的2021年个人所得税6,704.90元,2022年个人所得税3,226.73元,处以50%的罚款4,965.82元。
13158.99元
16205009200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