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齐齐哈尔龙沙区董薇服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2MABUGKQQ41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1号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三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6〕64号
2025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局文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2026年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你店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店里经销的产品“冰河世纪”牌羽绒服货号为888、99066、6611、652共四款产品均未标注绒子含量、未标注充绒量,其中888、99066、6611三款产品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T14272-2011。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销售未标注绒子含量,未标注充绒量的羽绒服不符合国家标准GB/T14272-2021中4,4.1使用说明,“使用说明按GB/T5296.4和GB31701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种类、绒子含量和充绒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经调查,该服装店经销的上述四款产品是2025年12月2日收到货,从生产厂家广州中山市冰河世纪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代理商处购进的。购进的价格和数量:购进价格分别为货号888的购进价格是169元/件,共购进2件,货号为99066购进价格为190元/件,共购进2件,货号652购进价格为159元/件共购进2件,货号6611购进价格为170元/件共购进了4件。销售价格均为399元,这四款是新到的货,到目前为未有销售。货值金额为3990元,因未销售,所以无违法所得。
1、罚款:3990元; 2、没收产品10件。
3990.00元
-
2026-01-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