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赣州兴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小玲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32MAC30WHC5U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城北片区D1-4-2/D1-4-3地块(潋江镇红军北路颐泰兴园健康城26号楼30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6﹞31号
现查明,当事人赣州兴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2025年10月23日从兴国县新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茂店共购进了辣椒8.28公斤(第一批购进数量为2.57公斤,购进价格为11.98元/公斤,第二批购进数量为5.71公斤,购进价格为9.98元/公斤)。2025年10月23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瑞金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采购的辣椒按照11.98元/公斤的价格购买了6公斤辣椒作为抽检样品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11月26日,该中心出具的编号为SPCY20252238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该批次辣椒经抽检不合格。2025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该份检测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以上货值金额合计87.8元,违法所得合计71.88元。
一、免于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柒拾壹元捌角捌分(¥:71.88)。
0.00元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2
兴市监稽食处罚﹝2024﹞7号
经查,在赣州兴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的该批小米椒,是2024年7月31日早上由兴国县阳光超市金茂店按要货计划配送的,公司已按要求索证索票,并建立了采购验收台账。该批次“小米椒”共购进5.06公斤,购入价11.38元/公斤,抽检了3.15公斤,使用了1.91公斤,购入价是57.58元,因“小米椒”主要是配菜使用,没有单独核算价格,公司只收取了小米椒抽检费35.85元,因此违法收入为35.85元。通过溯源调查,该批次“小米椒”是兴国县新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从赣州市小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调入,新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属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法行为。
-元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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