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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强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4753894926W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三马路15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8
劳动合同纠纷
陈**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1-25
劳动合同纠纷
陈**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3
2024-01-22
劳动合同纠纷
陈**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4
2021-05-12
(2021)豫0104民初34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5
2020-11-25
(2020)豫0104民初87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邱**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6
2019-11-20
(2019)豫0104民初124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7
2019-11-20
(2019)豫0104民初124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8
2019-08-23
(2019)豫0104民初1249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周**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9
2019-04-16
(2019)豫0104民初20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10
2019-04-16
(2019)豫0104民初20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6-04
(2016)豫0104民初25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兴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5
2021-05-27
(2021)豫0104民初34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674.68元
民事案件
2
2021-04-22
2021-04-12
(2021)豫0104民初34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3
2020-12-07
(2020)豫0104民初89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1
2020-10-13
(2020)豫0104民督42号
申请支付令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11299.4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1-30
2020-11-25
(2020)豫0104民初87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1-18
2020-10-13
(2020)豫0104民督43号
申请支付令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介**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9308.46元
民事案件
7
2020-05-06
2019-12-02
(2019)豫0104民初12489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079.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31
2019-10-10
(2019)豫0104民初152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2-27
2019-04-01
(2019)豫13民终994号
排除妨害纠纷
桐柏县城关镇西杨社区凤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桐柏兴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25
2019-06-24
(2019)豫1330民初1133号
河南朝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张**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管市监处罚〔2026〕37号
因当事人涉嫌冒用认证证书案,我局于2025年11月17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洪晓宁为主办、孙祎青为协办调查此案。现已于2025年12月2日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基本情况:名称: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753894926W;经营者:王强;类型:公司:注册日期:2003年9月25日;经营场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东三马路152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1月6日,我局接到举报线索,举报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公司官网中宣传“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经举报人查询认监委网站,该企业的ISO认证状态为:撤销失效。 收到举报线索后,2025年1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东三马路152号的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确实在其官网集团介绍部分宣传其为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2月11日获得注册号为30819QZ0550R0S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获得上述认证证书后,当事人在其官网(网址为http://www.jinlwy.com/Group/Introduce)上进行相关资质的宣传,后因为资金紧张没有维护更新官网信息,未注意该认证证书至2022年12月10日已撤销。截至案发之日,该认证证书状态仍为撤销,但当事人仍在其官网中宣传其为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另查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关闭了相关网页。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在卷佐证: 1.案件来源登记表和举报材料:证明该案件来源于投诉举报;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公民身份和个人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4.行政案件调查授权委托书: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具有接受调查的权限; 5.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东三马路152号,涉嫌冒用认证证书案件属于我局管辖; 6.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在接受行政机关调查时陈述确实在认证证书被撤销后仍在其官网集团介绍部分宣传其为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7.整改前及整改后的网站截图: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官网宣传其为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案发后已主动关闭相关违法网页; 8.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当事人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目前确为撤销。 当事人在官网宣传其为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但认证证书2022年已被撤销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和第十二条“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服务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之规定,构成冒用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之规定,当事人使用已撤销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其网站进行宣传,构成了冒用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调查人员可以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如实交代并主动关闭相关违法网页,尚无证据证明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之一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和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之一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之规定,我局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2
管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7号
2025年01月14日,郑州市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馈的问题对由河南近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新天地小区17号楼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杂物占用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层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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