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城南街道下洋洲汽车修理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22MA28MNRL4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东路1718号19幢101室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环桐罚〔2023〕3号
违法事实:2023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钟长峰、姜建军对我局执法人员对桐庐县城南街道下洋洲汽车修理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该汽车修理厂位于下洋洲村内;2、该汽修厂经营汽车的保养维修业务;3、检查时修理厂正常经营,厂内有一个烤漆房,烤漆房处于密闭状态,烤漆房外无明显异味,当时刚有一辆车喷完油漆,正在烤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当时没有开启,配套的活性碳未安装上去;4、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身份;
2.2023年3月2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位置以及执法人员检查的情况;
3.2023年3月29日现场照片证据4张,证明当事人烤漆房内车子正在烤漆以及污防设施未安装活性炭以及执法人员检查的情况;
4.2023年3月30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情况;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份,证明当事人已经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的情况
6.《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当事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的情况;
7.执法人员的执法证2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