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泽县尕让牙土特产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尕让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23MADNJ0267E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七彩丹霞景区北门A5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5〕86号
2025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食品货架上摆放销售的藏仟味青稞炒酸奶棒(标签标识:规格:228g/袋;生产日期:2024年8月5日;保质期12月)5袋、藏仟味藜麦炒酸奶棒(标签标识:规格:228g/袋;生产日期:2024年8月5日;保质期12月)4袋、极域源头牦牛奶贝(标签标识:规格:250g/袋;生产日期:2024年4月25日;保质期12月)1袋、极域源头牦牛奶贝(规格:250g/袋;生产日期:2024年8月1日;保质期12月)2袋,上述3种共12袋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制作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临泽市监强字〔2025〕倪8号)和《财物清单》(临泽市监财字〔2025〕倪8号),依法将上述3种共12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异地扣押于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仓。我局于2025年8月7日决定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0日,就当事人销售藏仟味青稞炒酸奶棒等3种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购进、销售数量和价格等相关情况,对经营者尕让牙进行了询问调查,并让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经营者提供了极域源头牦牛奶贝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但上述藏仟味青稞炒酸奶棒等2种食品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始终不能提供。执法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当事人近两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本案于2025年8月20日调查终结,按普通程序处理,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经调查证实,经营者的母亲于2024年10月购进藏仟味青稞炒酸奶棒、藏仟味藜麦炒酸奶棒各20袋,购进价格为8元/袋,销售价格为15元/袋,没有留存供货商资质和购进票据;经营者于2024年5月5日和2024年9月1日从西宁市城东区西奇土特产商行购进极域源头牦牛奶贝2次,每次购进50袋,购进价格6.5元/袋,销售价格15元/袋,购进时索取并留存了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我局执法人员2025年8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超过保质期藏仟味青稞炒酸奶棒5袋、超过保质期藏仟味藜麦炒酸奶棒4袋、超过保质期极域源头牦牛奶贝3袋,上述3种共12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合计180元。因当事人没有建立销货台账,上述3种食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数量无法查证,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当事人近两年内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对临泽县尕让牙土特产超市(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1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3种12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