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朋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591244671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冶路212号-南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古分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8
(2025)甘0104民初198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森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6
(2025)甘0104民初198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森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4
2024-05-14
(2024)甘0104民初16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盛泰华轮建设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5
2024-02-04
(2023)甘01民终95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甘肃亿添建材有限公司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6-18
(2018)青0223民初162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威远路桥综合园区健身馆项目部,马**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0-03-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永靖县人民法院
8
2019-09-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临夏市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9
2019-05-14
(2019)甘0104民初55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刘*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10
2019-03-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沙**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临夏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09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古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20
2024-02-05
(2023)甘01民终95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甘肃亿添建材有限公司、陈**与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30
2023-09-18
(2023)甘0104民初321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甘肃亿添建材有限公司、陈**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48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1-30
2023-10-19
(2023)甘0104民初321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3-22
2019-06-11
(2019)甘2901民初1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沙**与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临夏市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21
2021-12-03
(2021)甘0524民初20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7-04
2019-05-23
(2019)甘0104民初556号
原告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7-19
2018-05-31
(2018)青民再4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青海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5-08
2018-04-16
(2018)青民申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马**、青海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12-29
2017-10-19
(2017)甘2901民初1347号
沙**与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临夏市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2-18
2017-11-01
(2017)甘0104民初169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兰州金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兰州金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应急罚﹝2025﹞4003-1号
2025年5月28日,兰州市西固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未提供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油漆储存间未设置在专门的仓库,未设置通风设施和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现场丙烷气瓶(超过5瓶)随意储放,未设置在专门的仓库并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等10项问题隐患。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询问,采集了你公司现场照片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西)应急检记〔2025〕4027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西)应急责改〔2025〕4027号)等相关证据材料。2025年6月18日,整改到期进行复查时,现场发现你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油漆储存间未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悬挂未通电的四合一气体检测仪;丙烷气瓶仓库未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以上三条问题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复查当日,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询问,采集了你公司现场照片资料、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相关证据材料。执法人员采集的主要证据有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西)应急检记〔2025〕4027号)。证据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西)应急责改〔2025〕4027号)。证据三:整改复查意见书((西)应急复查〔2025〕4027号)。证据四: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五:现场检查照片。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合你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以及对我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实施标准第八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般:有1项指令拒不执行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有2项以上指令拒不执行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5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罚幅度档次划分,我局认定你公司违法行为情节为严重档次。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的规定,结合《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实施标准第八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般:有1项指令拒不执行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有2项以上指令拒不执行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5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21000.00元
兰州市西固区应急管理局
2025-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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