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汝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802MA4WT4YH8G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清远市人民三路31号清远富荣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十一号商业楼1-2层028号(一址多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6
(2025)粤0103民初44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
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
2024-07-25
(2024)粤0607民初4360号
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张**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4
(2023)皖0207民初72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朱**,张**,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4
2023-12-21
(2023)皖0207民初72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朱**,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张**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5
2023-08-11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6
2023-08-02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2-11-09
(2022)粤53民终16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林**,叶**,林**
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4-20
(2022)粤5321民初4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叶**,林**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新兴县稔村镇雄少货物运输部,苏**,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
新兴县人民法院
9
2022-04-01
(2022)粤01民终56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广州恒冠物流有限公司,刘**,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1-19
(2021)粤0117民初101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戴**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刘**,广州恒冠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20
(2023)皖0207民初72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张**,朱**,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6
2022-06-21
(2022)粤01民终56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10
2021-12-24
(2021)粤18民终53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蓝**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423435.67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23
2021-11-02
(2021)粤01民终245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骆**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24
2021-07-29
(2020)粤0114民初105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广州腾宏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18416.89元
民事案件
5
2021-10-22
2021-06-08
(2021)粤0607民初4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609.4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清城交罚﹝2026﹞00121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2
粤江交罚﹝2025﹞01434号
2025年9月5日9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联合治超违法线索,对粤R56613重型平板自卸货车的卫星定位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得知,2025年9月2日,唐梅森安排驾驶员黄海驾驶粤R56613重型平板自卸货车从唐梅森经营的新会站工地路边临时堆场运载泥送往新会区三江镇,该车行驶至江门大道大洞桥辅道路段时因超限超载被查处。该车行驶证登记人是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R56613重型平板自卸货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已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记录仪。经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核查发现该公司运输车辆粤R56613重型平板自卸货车在2025年9月2日0时-2025年9月2日23时59分期间车辆无轨迹。经查核,该车驾驶员黄海驾驶该车在上述时段从事运输经营时没有使用车辆卫星定位记录仪。清远市飞创运输有限公司有使用粤R56613重型平板自卸货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本次违法行为属于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联合治超材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5
3
粤清城交罚﹝2025﹞00897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7
4
粤清城交罚﹝2024﹞00487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1-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