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掇刀区周传容烘焙食品经营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传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04MA4EKKPMX5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道许家塝社区果园三路7号(凯旋帝景)2幢111、1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掇市监处罚〔2026〕5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11日从淘宝购物平台的“食通天饮食”店购进“乐芙娜西西里柠檬汁”6瓶,货款共32元。该批次“乐芙娜西西里柠檬汁”净含量:200mL/瓶,生产日期2024年/08/27,保质期至2025/08/27,原产国:意大利,制造商:EUROFOOD S.R.L,在华注册编号:CLTA24022112070002,经销商:上海申囤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彭丰路608号1幢4层D-6室,条形码:8016438001221。 上述“乐芙娜西西里柠檬汁”共购进6瓶,其中5瓶在保质期内已使用完。2026年3月22日,当事人在加工的蛋糕中使用了剩余1瓶已过期的柠檬汁10mL,并将上述蛋糕约500克(面制品部分)售出。 上述已过期柠檬汁1瓶货值金额5.3元。因当事人未建立加工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已超过保质期乐芙娜西西里柠檬汁1瓶;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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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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