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五寨县恒源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贵新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928078343396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忻州市五寨县新建北路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应急罚﹝2025﹞危化1号
五寨县恒源加油站加油员违反《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第6.1.2,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对五寨县恒源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处罚款
15000.00元
五寨县应急管理局
2025-03-13
2
(五)应急罚﹝2023﹞危化2号
加油员违规操作
加油员违反AQ3010-2022《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6.1.2条要求
16000.00元
五寨县应急管理局
2023-10-20
3
五寨市监罚﹝2023﹞19号
2023年9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五寨县恒源加油站就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3年监督抽查情况了解,2023年7月17日对五寨县恒源加油站销售的95#汽油进行抽检,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抽捡中随机抽取五寨县恒源加油站95#汽油4升,委托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2023年8月7日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定该加油站销售的95#汽油依据GB17930-2016标准要求,此加油站销售的95#汽油不符合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我局接到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DH2023070300,检验结论:GB17930-2016标准要求,共检12项,10项合格,2项不合格为氧含量(不大于2.7)7.23%、甲醇含量(不大于0.3)10.3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罚款6.83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8310.00元
山西省五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09-20
4
忻税稽罚﹝2023﹞18号
五寨县恒源加油站--违反税收管理--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对上述少缴税款分别处以少缴增值税161160.65元一倍的罚款161160.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058.03元一倍的罚款8058.03元,印花税300.37元一倍的罚款300.37元,合计169519.05元。
169519.05元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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