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白云区周尚洪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尚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6H972F7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小河沟贵阳煤矿职工食堂八栋一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3]122号
现查明,2023年6月13日,在修文县龙场镇小河沟贵阳煤矿当事人厨房操作间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芝香伴”牌火锅油碟6罐,净含量为60ml,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5日,保质期为18个月,购进价2元/罐,截止2023年6月13日未使用,未获利,货值金额12元。 2、“华品”牌孜然粉1瓶,净含量为20克,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日,保质期为18个月,购进价3元/瓶,截止2023年6月13日未使用,未获利,货值金额3元。 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共计1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3年6月13日,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现场拍摄的图片2张,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 证据二、2023年6月13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芝香伴”牌火锅油碟、“华品”牌孜然粉的现场情况; 证据三、2023年6月15日,对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过期时间、销售价及货值金额等事实; 证据四、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过期时间、销售价及货值金额等事实; 证据五、2022年6月13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情况; 证据六、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其主体资格; 证据七、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经营资格; 证据八、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
罚款0.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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