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广汇马朗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世武 | 注册资本:20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521MABTCHYCX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镇军民团结路22号4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巴﹞煤安罚﹝2025﹞109003号
2025年9月4日,巴里坤县应急管理局对巴里坤广汇马朗矿业有限公司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1.环矿路粉尘较大,降尘效果不明显;部分车辆行驶过程中间距小于30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2.班组及区队培训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代签现象。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3.经现场核查存在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作业(车胎严重破损)。查阅检修记录发现3025号车辆7月24日上午车胎严重磨损仍在作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4.现场核查2049号矿卡管理台账中显示该车辆于7月26日停止运行,经调取卡调系统记录发现该车辆从7月26日至9月4日正常运行期间,未落实运行点检及交接班记录工作,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六款规定。
2025年9月4日,巴里坤县应急管理局对巴里坤广汇马朗矿业有限公司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1.环矿路粉尘较大,降尘效果不明显;部分车辆行驶过程中间距小于30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2.班组及区队培训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代签现象。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3.经现场核查存在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作业(车胎严重破损)。查阅检修记录发现3025号车辆7月24日上午车胎严重磨损仍在作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4.现场核查2049号矿卡管理台账中显示该车辆于7月26日停止运行,经调取卡调系统记录发现该车辆从7月26日至9月4日正常运行期间,未落实运行点检及交接班记录工作,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六款规定。
涉嫌违反了1.《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3.《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4.《安全生产法》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经集体研究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28,000.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情节较轻,未造成较大危险,经研究讨论,不予以处罚。3.《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且管理不到位,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48,000.00)。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车辆长期属于漏管状态,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28,000.00)。决定对巴里坤广汇马朗矿业有限公司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整(¥104,000.00)。
180000.00元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17
2
哈巴环罚﹝2025﹞04号
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1000万吨/年)在建设期间,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排土场、采掘场及运输道路扬尘污染较大。
处罚款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元整)。
396000.00元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