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集旭保温材料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鲁庆荣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522MA0XMFHU17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四河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30
2021-08-23
(2021)辽0422民初10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汪*、桓仁集旭保温材料厂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本市监处罚﹝2025﹞494号
经查,2025年04月29日,我局对桓仁集旭保温材料厂生产销售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进行抽检,经检验其中压缩强度,kpa和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W/(m.K)两项不合格,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抽检批次产品全部被执法人员扣押,抽样基数为18m³。当事人已收到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认同,没有提出复检。当事人提供该批次产品的生产原材料的进货单据及检测报告。该批次抽检的产品没有进行销售,该批次抽检产品的售价为156元/m³。货值金额为:156元/m³×18m³=2808元,违法所得为:0元。
没收生产的不合格产品17.9m³;罚款5616元,上缴财政。
5616.00元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2
桓自然执罚字﹝2025﹞011号
于2021年至2024年间占用四河村集体土地,建设库房和加工车间、彩钢房。
1、责令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农用土地上新建设的建筑物建筑面积470.05平方米,其中,钢架塑料板结构钢材库房及加工车间368.73平方米,彩钢房101.32平方米,恢复305.21平方米(0.46亩)耕地种植条件,恢复156.76平方米(0.23亩)其他林地和11.55平方米(0.02亩)农村道路原状;2、逾期不拆除的并处罚款(人民币):基本农田:89.77平方米×550元/平方米=49,373.50元;一般耕地:215.44平方米×350元/平方米=75,404.00元;其他农用地:168.31平方米×200元/平方米=33,662.00元;建设用地:128平方米×100元/平方米=12,800.00元;罚款合计:171,239.50元。
171239.50元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