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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文生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4MA0MYJU995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建华南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8-B2407、8-B240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9
(2025)内0204民初196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包头万益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洪丞众和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9
(2025)内0204民初195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包头万益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22
(2025)内0204民初195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包头市万益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2
(2025)内0204民初196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包头鸿丞众和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市万益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3-18
合同纠纷
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包头鸿丞众和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市万益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3-12
(2025)内0204民初196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包头万益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洪丞众和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3-12
(2025)内0204民初195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
包头市万益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5﹞70号
维保合同显示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之间负责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项目中涉案电梯的维保工作。2025年6月26日内蒙古昇华电梯安维有限公司维保工作人员对涉案2部电梯进行半月维保时,为了省事省力,未下地坑对该西单元西电梯地坑进行清洁,对地坑堆积的垃圾视而不见,直接将堆积垃圾拍照上传电子维保系统;同时,维保人员未下东单元西电梯地坑进行维保作业,在电子维保系统中上传虚假地坑照片进行顶替,上述行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表A1第30、31项的规定对地坑进行清洁、对地坑停止装置进行检查。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完毕之后,该维保公司指派工作人员及时对涉案电梯底坑进行了清洁,对地坑停止装置进行了检查维护,并对其所维保的电梯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10000.00元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