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卧虎镇民丰种肥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俏明 | 注册资本:0.000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2MA152MQG0L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双辽市卧虎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3〕23号
经查,2022年12月29日,当事人从辽宁津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施特鲁”复合肥料(总养分≥45)2吨,购进价格为2100元/吨,然后以2260元/吨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案发,已经全部销售,获利320元。
经查,2022年12月29日,当事人从辽宁津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施特鲁”复合肥料(总养分≥45)2吨,购进价格为2100元/吨,然后以2260元/吨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案发,已经全部销售,获利320元。2023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人员依法对双辽市卧虎镇禾丰农业经销处待售“斯夫特”复合肥料(总养分≥45%,有效磷≥18% )进行抽样检测,2023年3月8日,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发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RAP1IDP1321655T3)的检测结果为不符GB/T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送达告知后,当事人提出复检要求。2023年4月13日,由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复检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F20230024)标明该批次“斯夫特”复合肥料仍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双辽市卧虎镇禾丰农业经销处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货值金额45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二章第四节第八十一条的裁量规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20元;
2、处货值金额50%罚款,即2260元,罚没合计:2580元 。
2260.00元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