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丰城市梅林永安液化气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卫新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1069748850T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集镇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丰市监处罚〔2026〕28号
2025年10月13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丰城市梅林永安液化气站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现场在丰城市梅林永安液化气站气瓶安全管理信息追溯平台上查询,发现2025-10-01T17:41:40,充装液化气瓶,气瓶条码:3040419496,充装量12.43,充气后31.42;2025-10-02T16:45:01,充装液化气瓶,气瓶条码:3040543887,充装量14.13,充气后30.91;2025-10-08T17:40:29,充装液化气瓶,气瓶条码:3040250112,充装量13.84,充气后31.15。通过气瓶条码代码查询,上述气瓶为丰城市尚庄液化石油气站(个人独资)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丰城市梅林永安液化气站也未被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可以充装丰城市尚庄液化石油气站(个人独资)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8.4(5)规定“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
责令当事人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气瓶充装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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