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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壤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23748603231E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东城社区和平路与真符路十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04
(2020)陕07民终6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公司
白**,文**,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5-18
(2020)陕07民终6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公司
白**,文**,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5-18
(2020)陕07民终6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公司
文**,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白**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4-02
(2019)陕0723民初7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刘**,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
洋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08
2021-08-20
(2021)陕07民终11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武永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41149.28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26
2020-06-17
(2020)陕07民终6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公司与白**,文海权,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06-26
2019-05-30
(2019)陕0723民初7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刘**,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8625.3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5-23
2019-03-07
(2019)陕0723民初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海权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公司,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0-01
2018-08-13
(2018)陕0723民初14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鲁**与司**、洋县出租车客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257.52元
民事案件
6
2017-12-28
2017-10-30
(2017)陕0723民初17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与李**、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903.01元
民事案件
7
2016-06-24
2016-06-24
(2016)陕0723民初8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李**、杨**与被告杨**、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098.00元
民事案件
8
2016-06-21
2016-06-21
(2016)陕0723民初81号
程**与庞**、王**、洋县出租车客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汉中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3999.48元
民事案件
9
2016-03-23
2016-03-23
(2016)陕0723民初2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三庆与刘姣、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中国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378.26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3-23
2016-03-23
(2016)陕0723民初2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莉华与曹刚义、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中国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86.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简陕0805交罚(2025)10号
拒载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0.00元
洋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0
2
简陕0805交罚(2025)9号
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0.00元
洋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0
3
川1904交罚﹝2024﹞0041号
2024年4月17日8时54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杨晓龙(23150317027),王飚(23150317035)在南江县米仓山大道文星段执法检查时发现:洋县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所属陕FB3298小型轿车由李宝善驾驶,通过电话联系运载4名乘客,从南江县米仓山大道文星段广运车站旁出发到陕西省汉中市,该趟运输乘客需要支付费用360元。陕FB3298小型轿车具有巡游出租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李宝善具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许可的经营区域为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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