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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四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2GYGNQ3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行金座1幢B1层001号铺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5﹞5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15日,本局收到群众举报,当事人销售的“NFC苹果汁”已超过保质期。<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NFC苹果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3.2元,并处罚款1500元,合计罚没款1573.2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NFC苹果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3.2元,并处罚款1500元,合计罚没款1573.2元。
15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2
杭余市监处罚﹝2023﹞1262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3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杭州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现场查获的2袋标注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净含量108克、保质期12个月的“立丰鸭肫”为当事人2023年4月13日从上海XX有限公司采购,进货数量为36袋,进货价格为XX元/袋,销售价格为XX元/袋。上述产品至2023年5月30日已超过保质期,除我局当场查获的2袋过期“立丰鸭肫”外,因当事人混批销售,故无法查明“立丰鸭肫”产品从超过保质期后至2023年7月21日的销售情况。另查明,2023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公司现场查获的1盒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3日、净含量235克、保质期6个月的“小王子山核桃仁芝麻饼”为当事人2023年2月14日从杭州XX有限公司采购,进货数量为20盒,进货价格为XX元/盒,销售价格为XX元/盒。上述产品至2023年7月2日已超过保质期,除我局当场查获的1盒过期“小王子山核桃仁芝麻饼”外,因当事人混批销售,故无法查明“小王子山核桃仁芝麻饼”产品从超过保质期后至2023年7月21日的销售情况。<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决定对当事人作减轻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立丰鸭肫”、1盒“小王子山核桃仁芝麻饼”,并处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决定对当事人作减轻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立丰鸭肫”、1盒“小王子山核桃仁芝麻饼”,并处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15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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