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丽园自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成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2MA06PD2743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向阳楼街道顺达西里3号楼底商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向处罚〔2024〕1000号
经查,2024年1月20日当事人从天津东丽利康日用百货经营部购入金达日美汤匙10个,进价为1.8元/个,售价为4元/个,产品执行标准为GB4806.9,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当事人共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金达日美汤匙5个,另有5个在现场检查当日被扣押。依据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3“金属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及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8.3“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本案货值金额为40元,违法所得为11元。
1.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金达日美汤匙5个;
2.没收违法所得11元;
3.罚款80元。
8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