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东川镇惠义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尚业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221MA755CMB4D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东川镇克图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门源市监处罚〔2025〕15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门源县东川镇惠义批发部;经营者:尚业龙;地址:门源县东川镇克图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32221MA755CMB4D;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殡仪用品销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注册日期:2007年5月13日;联系电话:18097104449。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2025年7月1日,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农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门源县东川镇惠义批发部存在涉嫌销售失效产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线索,2025年7月14日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线索移送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该线索后,本局依法开展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2025年7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报经主管局长同意批准立案,由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指定蒲文为案件主办人、强燕为案件协办人负责调查处理此案。核查和调查采取了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依法调 取相关证据等调查措施。询问过程中,当事人对位于门源县东川镇克图口的门源县东川镇惠义批发部基本情况、销售失效产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情况进行了陈述并予以确认。询问过程中,当事人对销售失效产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予以承认,并向办案机关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对现场检查情况予以确认。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失效产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本局负责人批准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于2025年8月4日调查完毕。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07年5月13日注册开办了门源县东川镇惠义批发部。经现场检查:一.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摆放有以下失效产品:1.2014年4月生产的梦想之旅手帕纸5提,规格1×10包,保质期3年,标签价5元/提;2.2023年6月16日生产的携手洁肤柔湿巾82包,保质期2年,标签价1.5元/包;3.2018年3月27日生产的
紫怡梦卷纸2提,规格1×10包,保质期3年,标签价10元/提;4.2016年11月生产的青椒王卷纸2提,规格1×10包,保质期3年,标签价10元/提。截止2025年7月1日案发,上述涉案产品均已失效,其行为涉嫌销售失效产品。以上货值共计188.00元;二.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摆放的以下商品均已超过保质日期:1.2024年1月19日生产的雪花啤酒12罐,净含量310毫升,保质期24个月,标签价3.5元/罐;2.2024年9月9日生产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24包,净含量96克,保质期6个月,标签价1.6元/包;3.2022年 1月1日生产的五谷膳宴牌麦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销售的失效产品:1.梦想之旅手帕纸5提;2.携手洁肤柔湿巾82包;3.紫怡梦卷纸2提;4.青椒王卷纸2提。
二.处失效产品货值金额(188.00)0.6倍的罚款计112.80元。
112.80元
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