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晓彤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MA77HTLB1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320号天河广场1701-109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4
(2025)新0103民初46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董*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2
(2025)新0103民初33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伍*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9
(2024)新0103民初106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
2024-11-04
(2024)新0103民初1212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5
2024-04-23
(2024)新0104民初3009号
合同纠纷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鑫馨家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6
2022-03-15
(2022)新01民终566号
物件脱落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联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1-14
(2021)新01民终6052号
物件脱落
乌鲁木齐市联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1-25
(2021)新0104民初12271号
物件脱落
邵**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联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市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6
2022-07-21
(2022)新民申1588号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乌鲁木齐市联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等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07
2022-04-25
(2022)新0104执2693号
侵权责任纠纷
邵**、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20880.29元
执行案件
3
2022-04-30
2022-03-28
(2022)新0104执1885号
借款合同纠纷
王*、李**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767350.76元
执行案件
4
2022-04-22
2022-04-19
(2022)新民申853号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乌鲁木齐市联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等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4-09
2022-04-07
(2022)新01民终566号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新疆骁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联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新)市监处罚〔2026〕8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7月5日成立,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138号富裕新城小区设立物业办公室。2026年03月04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138号富裕新城小区特种设备时发现有2部电梯正在运行(2部为乘客用电梯),未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当日我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乌高(新)市监责改(2026)1号】,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3月9日前改正,截止2026年3月11日当事人未改正上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违反本办法规定逾期未改正的,逾期未改正的时间少于5日的,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使用2部乘客电梯;
二、处以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