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黄陂区千品惠干鲜调料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6MA4JJ6UC0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金光道4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4〕26号
经查,当事人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金光道43号从事食品经营过程中,于2023年5月14日从武汉市舵落口大市场购进外包装标注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11月5日的预包装食品白薯粉丝800袋,采购价格为1.25元/袋,销售价格为1.5元/袋,至2023年11月5日保质期到期前共销售785袋,在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然将剩余15包白薯粉丝摆放在店内货架上销售,至2023年12月27日查获时尚未售出。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22.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预包装白薯粉丝15袋;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8
2
陂市监处罚〔2023〕59号
经查:当事人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金光道43号从事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经营过程中,于2022年12月6日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外包装袋标识标注“”(云鹤牌及图)、批号A20220925G12AA的精制碘盐(规格500g/袋)4000袋,在店内进行销售,购进价格是1.16元/袋。至2023年2月28日查获时,共销售200袋,零售价为1.5元/袋。合计货值金额6000元,获利68元。剩余3800袋已依法予以扣押。 上述外包装袋标识标注的“”(云鹤牌及图)的精制碘盐,经文字及图形商标持有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鉴定,非该公司以及授权企业生产,属于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精制碘盐。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取得的相关凭证以及不能说明合法渠道来源,对商标持有人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注册专用权商标的精制碘盐3800袋; 2、罚款24000元。
24000.00元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1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