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成都韵霖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道永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92U85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砂社区联合二组3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锦市监处﹝2025﹞51010424000486号
经查:2024年9月18日,当事人成都韵霖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锦江区多多和米调味品经营部购进5公斤红皮花生米,购进价格是每公斤18.00元;2024年9月23日,当事人从益海(广汉)粮油饲料有限公司购进金龙鱼精炼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共购进40桶,每桶10升,购进价格每桶101.50元。9月27日,当事人使用上述5公斤红皮花生米及5升大豆油炒制油酥花生米。上述油酥花生米除当日抽样单位抽检2.2公斤之外,其余都是以赠送形式提供给食客,抽样单位是按每公斤18.00元付费。上述油酥花生米经本局抽样检测,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本局送达的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A2240603896101001C),其结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计算,涉案油酥花生米货值金额为90.00元,违法所得39.60元。当事人购进主要原料红皮花生米和大豆油时收集了供货者资质、购进票据及《检验报告》。
没收违法所得0.00396万元,罚款1.5000万元
15000.00元
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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