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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兴明注册资本:500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C3GDC27U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朝阳东路79号综合楼一楼109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4
(2025)浙0782民初4062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
许*,黄**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5-08-01
(2025)浙0782民初15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立帆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06
(2025)浙0782民初15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立帆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5-06-10
(2025)浙0782民初15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立帆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乌佛堂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35号
当事人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王斗东侧地块项目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建设银行义乌分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5-11-18
2
义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812号
2023年6月11日,当事人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义乌市天派未来工厂智能无缝纺织时尚生产基地项目厂房一(二期)项目工程中存在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对当事人浙江双渊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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