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龙成站前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龙 | 注册资本:122.504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23099630482T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康平镇向阳街471幢(2层、3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药监(稽一)罚﹝2025﹞7号
销售劣药醋氯芬酸胶囊。
一、没收违法所得0.047573万元。
-元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6-12
2
康市监罚字〔2024〕67号
2024年1月30日,我局收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津辰市监药案移【2023】6号),该函内容显示我局辖区内沈阳龙成站前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碘伏棉球。经核查,情况属实。2024年2月7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1日从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30瓶,2023年4月4日从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碘伏棉球20瓶,2023年4月26日从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碘伏棉球30瓶,共购进80瓶,每瓶进价1.88元。上述批次碘伏棉球经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Y20230508065),结论为不符合局函【2023】137号附件1《监督抽检检验方案》中“12.碘伏棉球”的检验依据的要求的产品。截至2024年1月31日我局立案时止,当事人已以每瓶3元的价格,销售了62瓶该批次碘伏棉球,剩下的18瓶碘伏棉球已于2023年6月20日按照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产品召回通知邮回。
综上,沈阳龙成站前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碘伏棉球的货值金额为240 元,截至执法人员查获违法行为时,共获取违法所得186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